(2024年7月25日洞口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傅祥军为洞口县人民法院高沙人民法庭庭长;
向 燕为洞口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尹立文为洞口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肖 玲为洞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唐梅妍为洞口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杨淑芳为洞口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罗 靖的洞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黄五玲的洞口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石 东的洞口县人民法院石江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