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县前三季度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应保尽保”,低保标准“能升能降”。共发放城乡低保和社会兜底保障资金资金7040万元,其中城市低保9836人,人平每月243元;农村低保39734人,人平每月126元,社会保障兜底对象7604人,人平每月260元。全面完成了全县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促进了精准救助和公平公正。通过认定清理整顿,我县现有农村低保和社会兜底保障对象6348户16423人,占全县农业总人口的2.0%,保障人数在原来的基础上减少四分之三,其中,农村低保人数5154户14143人,兜底脱贫对象1194户2280人。全县共有农村特困分散供养对象3898人,共发放供养金1148万元,人平每月3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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