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重奖“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人
近日,经洞口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人进行了奖励。被奖励的6名举报人的举报线索都是举报前政法机关没有掌握,或者虽已掌握,但举报内容详实,在侦破或追逃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以及“打早打小”“三强”“毒黄赌”和治乱线索。
其中“林某浩犯罪团伙”举报人,因详细提供了恶势力犯罪事实,并提供了物证和视听资料等关键证据,破获犯罪团伙1个,已抓获犯罪分子(嫌疑人)12人,1人在逃,已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1人被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奖励5000元。
据悉,洞口县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泛发动,深入排查,全县干部职工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共向有关部门提供举报线索228起,其中被立为“恶势力团伙”的2起,村霸2起,被追究刑事责任68人,治安处罚12人,协助查处正处、正科级领导干部保护伞各1人,党纪政纪处分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