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商务厅验收复核专家组提出的洞口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期验收复核问题反馈表及《洞口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洞政办发〔2018〕95号)、《洞口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经项目建设企业申报,经洞口县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商务局党委研究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组织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组对项目进行终期验收,验收结果符合资金拨付条件。根据项目主管部门洞口县商务局与浙江天演维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惠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现拟拨付浙江天演维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总额的5%,即人民币7.14万元;拟拨付湖南惠农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总额的5%,即人民币3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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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