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湖南省贫困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扶领办发〔2018〕15号)文件要求,贫困户脱贫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经村民主评议、贫困户确认、村级公示、乡镇入户核实、乡镇公示上报、县比对抽查、市核查等程序,认定我县共有5699户20620人达到脱贫标准;贫困村出列按照“一个确保、两个完善”的出列标准,经村自主申请、乡镇监测上报、县审核、市核查等程序,认定我县55个贫困村符合出列标准。
特此公告。
附件1:洞口县2018年度贫困户脱贫名单
附件2:洞口县2018年度贫困村出列名单
洞口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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