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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洞口县2024年第二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洞政告〔2024〕54号

来源:自然资源局 作者: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4-08-07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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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洞口县2024年第二十九批次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

洞政告〔2024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洞口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洞口县2024年第二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开发建设需要,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具体建设内容为城镇道路建设用地,符合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

二、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洞口县文昌街道竹山村6组、8组、9组、11组和文昌社区范围内,总面积0.3038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洞口县2024年第二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洞口县人民政府将于2024823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洞口县人民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本拟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洞口县自然资源局反馈。(联系人:刘珍,联系电话:15173928114;胡海斌,联系电话:18873940810

特此公告。

附图:洞口县2024年第二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洞口县人民政府

20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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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洞口县2024年第二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洞政告〔2024〕54号

来源: 自然资源局 作者: 自然资源局 2024-08-07 09:55

洞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洞口县2024年第二十九批次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

洞政告〔2024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洞口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洞口县2024年第二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开发建设需要,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具体建设内容为城镇道路建设用地,符合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

二、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洞口县文昌街道竹山村6组、8组、9组、11组和文昌社区范围内,总面积0.3038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洞口县2024年第二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洞口县人民政府将于2024823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洞口县人民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本拟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洞口县自然资源局反馈。(联系人:刘珍,联系电话:15173928114;胡海斌,联系电话:18873940810

特此公告。

附图:洞口县2024年第二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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