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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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机构名称:洞口县医疗保障局
机构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文昌街道大正街340号 
负责人:王立东
邮编:422300
电话:0739-7230526(机关)
      0739-7130272(事务中心)
邮箱:dkxybj@126.com
网站: //www.cjhollenbach.com/dkxylbzj/jggk/nxzbm.shtml上班时间: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事务中心按窗口单位作息时间)




  洞口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于2019年3月,是机构改革新组建的的县政府正科级行政部门,下辖一个二级机构洞口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按照省、市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要求,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拟定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简介
王立东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
曾昭园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财务、调控基金财务、医药价格、招采、安全生产、文明创建、信访维稳、安保综治及机关办公室各项工作。
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和药品价格股。
阳汉生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待遇保障、乡村振兴、医药服务管理、医保改革及经办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分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和医保事务中心。
李先球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群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与意识形态、驻村与结对帮扶、基金监管、依法行政等工作。
分管政工室、纪检监察室、法规室、基金监管股、工会和基金稽核中心。
唐孝全 县医疗保障局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抓基金监管、医药价格服务等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关文斌 县医保事务中心主任
主持医保事务中心全面工作。
胡玲琳 局党总支副书记、医保事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主管医保宣传、待遇保障、乡村振兴工作。
主持医保事务中心党支部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0739-7230526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文明创建、绩效考核、后勤保障、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股  0739-7230526
  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统计运行分析。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医药服务保障股  0739-7230526
  拟订全县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保障行业扶贫工作。

  (四)医药价格股(招标采购监管股)   0739-7923075
  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和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监督管理药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活动。

  (五)基金监管股  0739-7921306
  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拟订基本医疗保障专家委员会管理制度,完善专家库。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二级机构: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0739-7130272
  负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业务经办;负责全县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异动、数据测算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经办工作;负责全县离休人员、1-6级伤残军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医疗待遇的经办和医疗费用的筹集、支付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维护和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障功能的应用;负责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就医事务和医疗费用的审核支付;负责医疗救助和医疗价格、招标采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特殊药品的经办工作;承担全县医疗保障基金收支核算工作,承担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决算事务性工作,负责各项相关基金的内控稽核、综合统计工作;承担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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